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卷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投标文件名堂
第三卷 评标步伐
第四卷 条约条款
第五卷 手艺规范及要求
2.1.2 凭证本卷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明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实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若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划定的时间前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举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通知所有购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泉源。
2.2.3 投标人应实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领取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平台发出,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至投标阻止日前,招标人有依法以增补通知的方法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力。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自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相识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3.2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如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体例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阻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缺乏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阻止时间。
2.3.3 投标人应实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领取修改文件。修改文件一经平台发出,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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